磨礦機的利用系數是指單位時間內每立方米磨礦機有效容積平均所能處理的原礦噸數,其單位為噸/(米3·時)。采用利用系數表示生產率時,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因容積大小不同對生產率計算的影響。
目前,國內生產實踐中常用利用系數來比較各選廠磨礦機工作的效率。必須指出,利用系數的大小只能在給礦粒度和產品粒度相近的條件下,才能比較真實地反映磨礦機操作條件和礦石性質的情況。
例如:某選礦廠有兩臺規格大小為2700*3600毫米的格子型球磨機,一臺的作業時數為二十四小時,共處理了600噸礦石,另一臺的作業時數只有16小時,共處理了400噸礦石。原礦經磨礦后合格粒度的產率為-200網目占70%,求這兩臺球磨機的平均利用系數是多少?
已知規格大小為2700*3600毫米的球磨機的有效容積為17.7立方米,所以,兩臺球磨機平均利用系數=(600+700)/17.7*24+17.7*16=1.41噸/(m3*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