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石的破碎和磨碎是選別前的準備作業。選礦的前提條件是要使礦石中的有用礦物達到單體分離,由于有用礦物以單體存在的粒度是很小的,往往需要將礦石磨得很細,才能使某種有用礦物達到單體分離。從采場出來的礦石塊度很大,如露采的供礦塊度最大可達1000~1500毫米左右,所以要把大至1500毫米的礦塊破碎到只有幾十微米((1微米=l0-3毫米,下同)的細粒,往往要分幾個階段才能完成。以破碎來說,在大型選廠一般采用粗、中、細三段破碎(也有采用四段的),使礦塊的粒度逐漸縮小到8—25毫米左右,然后再送到磨礦機中進行研磨。直到有用礦物顆粒能達到單體分離為止,磨礦通常是一段或兩段,有時也可達三段。破碎與磨礦的段數劃分大致如表2-3所示。
段別 |
作業名稱 |
給礦粒度/毫米 |
產品粒度/毫米 |
l
|
粗碎 中碎 細碎 粗磨 細磨 |
1500~500 400~125 100~25 25~5 1~0.3 |
400~125 100~25 25~5 1~0.3 0.1~0.074 |
應當指出,表2-3中對于破碎與磨礦段數的劃分是相對的,它與選廠規模大小,使用破碎與磨碎設備的型式規格、對產品細度的要求及其他條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