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質量與容量
(1)環境質量指在一個具體的環境內.環境的總體或環境的某些要素的好壞,反映了對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的適宜程度,是為滿足人類評定環境的具體要求而形成的一種概念。到20世紀60年代,隨肴環境問題的出現,常用環境質最的好壞來表示環境巡受污染的程度。
環境科學所指的環境是圍繞著人群的空間以及其中可以直接、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各種自然要素和社會要素的總體,所以環境質址的好壞又是根據人類的某種要求而定的。例如.根據人體健康對空氣的要求,人氣污染嚴重的地方。環境質量就壞,空氣清新的地方就好;根據人群對生活舒適的要求,咐雜的鬧市環境質址就壞,恬靜的郊野就好;對經濟開發來說.水熱條件適宜、土地肥沃、資源豐富、交通方便的區域,環境質量就好.反之則差。控制污染、保護環境、改造自然和合理利用資源等,都可屬于改善環境質址.因此,環境質址又具有人類發展與環境相協調程度的含意。
環境質址包括環境綜合質址和各種環境要素的質At.如大氣環境質i、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址、生物環境質址、城市環境質M、生態環境質址、文化環境質覺等。由于環境質址是依據人類的各種要求來評價的,對環境污染程度的評價叫做環境質量評價,一些環境質量評價的指數,就稱為環境質址指數。可見,環境質fit和環境質41標準是不能分開的,環境質量標準也依不同的要求而有很多種,這樣就產生了環境質量標準的體系。
(2)環境容M指對一定區域.根據自然凈化能力.在特定的污染源布局和結構條件下.為達到環境目標值所允許的污染物最大排放缺。
(3)總星控制是根據水體和大氣環境使用功能、要求及白凈能力,對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總一缺實行控制的管理方法,基本出發點是保證水體和大氣環境使用功能質址的限制性要求.總峨控制制度是指國家環境管理機關依據所勘定的區域環境容址決定區域中的污染物質排放總址.根據排放總址削減計劃,向區域內的企業個別分配各自的污染物排放總見額度的一項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