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礦比是指每選一噸精礦所需要的原礦噸數,通常以倍數表示。其計算公式如下:
選礦比=(原礦處理量(噸))÷(精礦量(噸))
理論選礦比是用原礦品位、精礦品位和尾礦品位計算出來的,即用給礦量與計算出來的精礦量相比的來的。
實際選礦比是用給礦重量與實際稱得的精礦重量相比的出來的。
一般來說,兩者得出來的數據是有差別的。但如果你的樣品取得很有代表性、制樣非常準確,化驗又很準,流程中也沒有跑冒滴漏現象,應該是差別不大。一般認為,兩者的誤差不超過2%就是準確的。如果總是一個高而另一個低,那就是系統誤差了。一般來說,前者多用于設計中,而后者多用于現場實踐。
例子:我想用30%含量的鐵礦石選出來含鐵66%的鐵精粉那么計算方式如下
30%-5%=25% 鐵礦石含量減去尾礦含量=可用含量
(66%-5%)÷25%=2.44 用目標品位除去可用含量=需用鐵礦石噸數
那么用含鐵30%的鐵礦石要選出來66%的鐵精粉一噸需要2.44噸的鐵礦石
富礦比有時也叫富集比,是精礦中有用礦物的品位與原礦中有用礦物的品位之比,即精礦品位是原礦品位的幾倍。富礦比和回收率越高,說明選礦效率越好。富礦比的計算公式如下:
富礦比=(精礦品位)÷(原礦品位)